

蒋某某,为谋取非法利益,未经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许可,非法印制“奇美”文字及图形等不干胶商标标识20000个以上,并非法制造564台奇美口风琴,合计金额达30000元人民币。此案件经江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终结,移交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,由蒋某某一次性赔偿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0元,扣押及收缴蒋某某违法经营所得人民币3240元及涉案的所有违法物品。
附: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




假冒奇美口风琴及商标的刑事判决书


蒋某某,为谋取非法利益,未经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许可,非法印制“奇美”文字及图形等不干胶商标标识20000个以上,并非法制造564台奇美口风琴,合计金额达30000元人民币。此案件经江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查终结,移交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,由蒋某某一次性赔偿江苏奇美乐器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0元,扣押及收缴蒋某某违法经营所得人民币3240元及涉案的所有违法物品。
附: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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